首页 新闻 以强有力监督,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

以强有力监督,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

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,深化整治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。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,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等特征明显,极易成为腐败易发多发地。“一把手”权力过于集中且监督缺位、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国企滋生腐败的常见病因。国企改革以来,大多数国企的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规范、完善,但在资金分配、产业发展、政策落实、经营管理等方面仍需加强监督。

要强化一线监督,以精准监督促进国企改革高质量见成效。把强化一线监督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落脚点,发挥“大监督格局”联动监督机制,成立重点项目监督组,加大对招投标、投融资等项目的监督力度,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。

要优化日常监督,分系统、划重点对廉洁问题高发易发领域开展专项监督。紧盯资金使用、项目建设、政策落实等方面,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,对上级政策落实、干部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跟踪监督。注重日常监督与专门(专项)监督相结合,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,人工监督与信息化科技化监督相结合,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,上下级监督相结合,切实细化监督内容、提升监督效果。

要打通内在联系,实现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叠加效应。既重视监督,也要防止监督万能论,从监督效率考虑,更要注重权力制约问题。为此要从源头上预防廉洁风险,要旗帜鲜明倡导廉洁文化,同时持续深入开展违反重要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整治,梳理形成有关机制,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,用严明的纪律维护作风建设成果,让制度时时生威、处处有效,真正做到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。(国龙置业纪检监察部 王超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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